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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助力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今年 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陕西并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与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陕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总体目标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五项要求,为做好新时代陕西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包括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准确把握理论意义和实践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把“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和“五项要求”作为各项工作的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对陕西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作出科学谋划和布局,及时研究提出《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立法修法工作的方案》,并报请省委批准同意。《方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对陕西提出的“五项要求”,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五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立法修法计划,共涉及 56项立法任务(新制定 27件,修订 29件)。通过加强“五个重点领域”立法修法工作,为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落实“五项要求”加强“五个重点领域”地方立法

  一是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竞争优势。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大数据发展应用、中小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提出 16项立法任务(制定 7件、修订 9件),着眼助力产业升级和新动能培育,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今年,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部署要求,强化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督政府用好、管好人民的“钱袋子”。修订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针对本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落实财税、信贷融资等扶持政策,鼓励创新、激励创业,更好发挥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六稳”“六保”中的重要作用。修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扩大农业合作社服务类型、农产品等调整范围,落实税收优惠、金融保险、科技支持等扶持政策措施,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修订实施种子法办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安全,更好服务现代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深化改革开放,激活发展动力。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自贸区建设等,提出 4项立法任务(制定 2件,修订 2件),着眼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推动解决对外开放、市场主体培育不充分等问题。今年,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跨部门、跨系统、跨层次集成政务服务,降低制度成本,推动各类资源要素有机结合、合理流动、高效配置,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对原条例进行全面升级,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陕西省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在扩大投资贸易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改革创新成果。立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发展需求相衔接的服务体系和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发挥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加快形成陆空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建设“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

  三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绿水青山。省人大常委会围绕重要江河流域治理、天然林湿地保护等,提出 14项立法任务(制定 5件,修订 9件),着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设美丽陕西。严格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修编省市两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查批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建立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补偿办法,依法开展违法建筑、尾矿库等专项治理,持之以恒抓好秦岭保护,守护好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针对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不断增加,特别是秦岭以南松材线虫加快蔓延,防治形势严峻的实际,填补地方立法空白,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检疫、治理工作制度保障,确保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安全。修订渭河流域保护条例。渭河是黄河最大支流,依法开展渭河全流域生态保护是协同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条例修订贯彻新时代治水方针,理顺渭河流域和生态区管理体制,建立产业准入清单制度,推动合理利用流域水资源,实施水生态修复保护。修订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行城乡一体化保护管理,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屏障构建等制度,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是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百姓福祉。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等,提出 10项立法任务(制定 6件,修订 4件),着眼办好民生实事,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台《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成立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重大疫情救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应急物资保障、智能化技术运用等内容作出决定,切实筑牢公共卫生防线;落实决定要求,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提出 27项立法任务,按照急需先立原则,启动了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立法任务。出台“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律界限,落实法律责任,明确了禁食野生动物范围,依法加大涉野生动物犯罪打击力度,切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利益链。要求政府及时调整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名录,对受影响的养殖户提供必要经济补偿作出规定,确保决定落地落实。

  五是聚焦加强社会建设,提升治理效能。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国家安全、基层治理、信用建设等,提出 12项立法任务(制定 7件,修订 5件),着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今年,修订物业管理条例。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民事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将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纳入公益诉讼,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力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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