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南漳答卷”
近年来,湖北省南漳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人大工作机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层实践,交出了新时代人大工作优异答卷。一大批人大代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就是南漳县创新发展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一个佐证。
规范镇人大建设
2016年9月1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在中共南漳县委的重视支持下,南漳县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出台实施意见,推进了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上演了一出“借东风”。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到 2020年年底,全县 10个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全部配齐,基层人大日常工作实现了专人主抓。先后有 30多名年轻干部担任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继而有近 10名优秀人大主席、副主席得到提拔重用。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同级党委会会议,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更加合拍。规范人大干部职责分工。人大专兼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人大工作,同时,适当参与党委中心工作,既保证了人大工作正常开展,也让人大干部在更大舞台上得到锻炼。
规范会议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年初会议侧重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年中会议侧重检查人大决议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等工作。规范闭会期间活动。镇人大闭会期间,主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集体活动。代表小组每三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镇人大代表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五天。镇人大代表每届任期内参加主席团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不少于五次,提出议案、建议不少于五件,参加代表培训不少于两次。规范经费保障。各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办公经费都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督促代表所在单位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方便。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按每人每天不少于 50元给予补贴,使代表履职活动得到有力保障。规范人大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常委会负责人联系镇人大工作,定期开展巡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年底,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对镇人大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干部配备是关键,立制明责是重点,改善条件是保障。县委始终把人大工作抓在手上,认真落实《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重点倾斜、全力支持,全县基层人大建设由过去的“短板”一跃成为“亮点”和“强项”。
创新代表建议办理
针对部分新任代表不会提议案建议的问题,全县首次开展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同堂培训”。同时,定期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召集的座谈会和工作观摩活动,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确定每年9月为“代表调研月”,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开展讨论,提早形成建议初稿。对代表所提建议合法性、准确性、全局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及早剔除不合要求的建议。此外,每两年开展一次代表好建议评选活动,激励引导代表多提建议、提好建议。
建立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制度,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惠及群众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由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对承办单位较多、综合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会同“一府一委两院”领衔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情况,研究办理方案,督促推进落实。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而办理成效不明显的建议,提请常委会采取现场视察、代表约见等方式进行专题督办。常委会相关委室、“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机构密切协作,对办理进度缓慢,办理质量不高的建议主动介入,采取实地调研、三方面复、听取代表和受益群众意见等措施,促进问题解决。
坚持“阳光办理”,把建议办理全过程置于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南漳电视台、南漳新闻网、南漳政府网、南漳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将建议内容、承办单位、解决方案、办理动态、落实效果及测评结果等情况向全社会公开。对有条件落实、但不认真办理、没有取得有效进展的建议,支持代表依法约见承办部门负责人。对承办单位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组织开展询问或质询。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工作迟滞不前、落实敷衍了事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负责任,重新办理后问题仍未有效解决,代表和群众仍不满意的,由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委提出“问责”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办理考评方式,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直接面向代表征集“满意度”。每年 10月,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代表和受益群众深入承办部门和办理现场,既查阅资料,又察看现场,还召开受益群众座谈会,最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共同进行满意度表决。同时,每两年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一次评选表彰。提出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督办建议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代表建议“被满意”的问题,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代表为主体的工作理念,是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一个突破口和着力点。
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
人民群众是人大的坚强后盾和力量之源。只有广泛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更好地履行人大的职责和使命。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联系 2至 3名人大代表,定期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听取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代表发挥作用,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代表定期联系选民,开展座谈走访,收集意见建议。五年来,累计收集改进人大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意见建议400多项,有 50多项转化为代表议案建议得到办理落实。
与此同时,为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发挥中共党员人大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政治优势,进一步提升全体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实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探索推行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非党员人大代表制度,联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了解非党员代表对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反映;了解非党员代表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反映;了解非党员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监督政府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协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引导非党员代表正确履行代表职责,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党员代表采取入户走访、电话、信函、微信等方式联系非党员代表。联系过程中,对非党员代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能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及时答复的,由县人大常委会转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并给予答复。
做实监督活动
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的“基本盘”,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县级人大的职责定位和“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实践要求,坚持演“连续剧”、杀“回马枪”、打“组合拳”、监督工作不断规范做实、拓展提升。常规监督活动在规范做实中提质增效。每次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前 3至 5天把审议内容和相关材料发给每一位组成人员,让大家做好“功课”。每次审议确定若干名中心发言人,审议发言更加言之有物、掷地有声。五年来,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对上年作出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二次审议和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再“提了白提”,履职热情和审议质量不断提升,部门落实审议意见不再走过场、做样子,先后有160多条审议意见得到落实。
在巩固提升常规监督活动的同时,监督方式创新也在突破。通过“试水”专题询问、述联评议,人大监督的效力日益显现。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 5个组,深入 27家市场主体、30个部门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就 12个问题询问 16个县直部门,询问结束后当场进行满意度测评。部门负责人在“红脸出汗”中增强了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改进工作、优化更加积极主动。县政府办针对公文审签效率不高问题,着力优化审签流程,创新审签方式,切实加强了公文运转过程督办。县税务局针对办税不方便问题,一次性购置自助办税机 10台,安放在城区各银行营业点,办税群众交口称赞。2020年,就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听取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2个问题全部得到解决,至此,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少数建议经多次交办督办后办理结果代表仍不满意,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流于形式,评议部门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收集的问题线索人大自身处理职责受限。这是基层人大监督工作中经常面临的问题。2020年 7月,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和县纪委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纪委监委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对属于县纪委监委职责范围的“八类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办理,为有效破解基层人大监督刚性不够的困局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九集镇仙牛山矿区环境污染问题社会反映强烈,媒体多次曝光,人大督办后效果仍然不佳。2020年 9月,县人大常委会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县纪委监委派出监察组,对相关部门和九集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 4个单位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当年底,矿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纪委监督与人大监督相互衔接,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开辟了新形式下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专责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有利于凝聚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