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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动人大代表工作 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年来,安徽省泾县人大常委会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保障,丰富代表活动,在探索具有县域特色代表履职的泾川路径中彰显出人大活力。

  强化学习培训,推动代表“能为”。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学习培训、宣传贯彻代表法作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重视换届前集中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代表法的知晓率。2016年市县乡人大换届前,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出台专门的换届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会议、电视、标语、专栏、发放相关书籍和资料等形式组织各级干部和群众学习代表法,让选民深入了解人大代表的地位及作用,引导选民按照代表法规定的代表条件,顺利选举产生市县乡级人大代表。2020年4月,利用乡镇人大主席及“一府一委两院”等相关部门参加人大宣传信息会暨市县人大代表主题活动动员会的机会,就换届前宣传代表法和选举法,把好代表“入口关”、选区划分、选民及流动人口登记、投票选举注意事项等作了专门培训,为即将到来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重视初任培训,让代表更快进入工作角色。2017年县人大履职之初,举行全体县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培训会上,对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代表如何更好撰写建议议案作了系统培训,使代表们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重视“走出去”组织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先后组织市县乡人大代表赴浙江大学、湖南大学、厦门大学及深圳、苏浙、合肥、宣城等地参加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 400余人次,鼓励代表勤学善思,有力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重视代表“线上”学习培训,“互联网+代表履职”效果明显。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借助网上平台直播授课、聆听专家讲座等形式,确保代表“线上”学习培训不停步。

  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代表“有为”。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代表工作机制,促进代表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创新实行代表工作的“四个一”工作举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五年届期内将所有基层县乡人大代表“走访一遍、轮训一遍、常委会会议列席一次、常委会重大活动参加一次”的工作新机制。每年安排代表参与“四个一”活动人数超 200余人次,畅通了代表知情知政、监督建言渠道。探索试行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制度。2019年先行在泾川镇开展试点,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关于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实施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工程工作的决定》,每年从政府提交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中,由县人大代表票决产生不少于 10项。2019年以来,两次县人代会票决共产生 23项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首次产生的民生实事工程通过“年初票决、年中视察询问、年末满意度测评”监督闭环,助力民生实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探索落实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每年安排20%的县人大代表进行述职,接受选民测评,乡级人大代表同步安排述职。述职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主动联系选区选民或率先回选区述职,极大地提升了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探索完善代表辞职、终止资格、许可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等制度。为适应新形势,对一系列代表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规定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代会、对因违法犯罪或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明确规定对代表进行“劝辞”或“罢免”,实行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依法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确保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搭建活动平台,推动代表“善为”。打造市县乡级代表活动平台。2012年,全县建成乡镇代表之家 11个,全部达到“七有”标准(有牌子、有设施、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资料、有档案)。2017年,市人大代表小组按省人大提出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有保障、有实效的“六有”要求建成规范的市人大代表之家。2019年,按照“四上墙、三公开、四提升”要求,以选区为单位在全省率先建成村级“代表工作站”42个,形成市人大代表小组、乡镇有较为完善的“人大代表之家”、村有“代表工作站”的履职活动平台体系。持续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自十六届人大以来,连续九年开展人大代表“双岗建功”主题活动,一年确定一主题,赋予活动新的内涵,先后开展“千名代表大走访、助力脱贫工作”“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振兴乡村出份力”等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和支持代表做到“六个一”和“三比一看”,充分发挥了各级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抗击疫情和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持续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2018年以来,连续开展“四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活动,1366名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全县 189个选民接待点,接待选民 2621人次,收集意见建议 1258件,遴选 103件重点建议予以交办,群众表达民意的渠道更加通畅,活动实效不断增强。持续开展代表约见活动。2016年以来,连续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就交通安全、电网信号、物业管理用房、古民居修缮、卫生、农林水等方面,先后组织 26名县人大代表依法约见了 6名分管副县长和 23名部门负责人,所有约见问题全部得到了明确回应和答复办理。持续推动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2015年提出提高“办成率”要求,着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过程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2018年连续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督办月”活动。2012年改由人大办公室发专函直接书面征询的方式征求代表意见,进行“满意率、办成率”评价,对代表反馈的99件办理结果“不满意”件,督促承办单位作出说明并进行了重新办理。为重点加强对代表多年提、反复提的议案建议督办力度,2016年、2019年分别对 2012年五年来、2017年三年来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开展专题询问,会后对询问涉及的问题列出专门清单进行了“二次交办”,改变了以往议案建议“当年提出、当年办理、当年结束”的情况,代表建议“随时提、限时办”步入了常态。2020年,代表满意率由上年94.56%提高到了95.1%,办成率由上年62.59%提高到了78.17%,一大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解决,实现了满意率和办成率“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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