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织就疫情防护网 坚决打击假核酸报告
核酸报告不容作假 资料照片
自疫情暴发以来,出于登机、复工、开学、出行、入住酒店等种种需求,核酸报告等检疫措施成为出行的“通行证”。然而却有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伪造、变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日前,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本市首起因为伪造核酸报告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其实,早在今年年初,就有上海市人大代表对于网络出售虚假核酸报告的现象予以了警示。目前,上海市已通过加强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建设,杜绝互联网上涉假核酸检测信息。
代表:网络平台惊现假核酸报告
上海市人大代表顾德昌指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零星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为了异地回乡的需求,不少人需要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顾德昌代表通过调查发现,目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购物平台、社交平台出售假证明,成为威胁城市安全的潜在隐患。
为加强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他建议各级网信办加强信息监测,及时关闭非法交易平台,同时出台出售、购买作假核酸报告的惩处措施。除此之外,为困难群众有序安排进行正规核酸检测及报销。
而顾德昌代表的担忧也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了应验。今年初,上海市公安局的网警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展示假的核酸检测报告,警方随即传唤了发布者王某,后又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将背后制作假核酸报告的徐某捉拿归案。徐某自2020年4月开始,就陆续在某求职软件上发布可有偿帮做入职体检报告和病假单的帖子。经查,徐某的假图章和报告涉及包括上海同济医院在内的多省市的39家医院。
尽管目前尚未发现这些买假核酸检测报告的人有新冠阳性病例,但伪造印章已经构成犯罪行为——徐某伪造39枚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关于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规定。最终,法院一审以许某犯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而购买假报告的王某被警方处以依法拘留10天。
加强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建设
上海市委经信委在对市人大代表的答复中坦言,出售、购买假核酸检测报告对防控新冠疫情、维护城市安全造成了新的隐患。为此,上海市委网信办将持续落实属地责任,首先强化发现力度,做好互联网上涉假核酸检测信息的监测工作。同时,强化通报反馈,针对线上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主管部门,做到有关舆情网上有人看、网下有人办。针对属地互联网平台存在非法交易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警告、罚款、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上海市卫健委则表示,通过建立“上海市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将信息化手段应用于从检测个人信息预登记、采样机构信息采集、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到检测结果查询等全业务流程,达到收集、核对、展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结果的目的。市卫生健康委已经要求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新冠病毒样本采样、检测的同时,要认识到及时、完整、准确上传核酸检测报告。同时,通过公众号、网站等渠道宣教核酸检测报告查询方式,指导市民通过“健康云”APP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核酸检测结果,减少虚假核酸报告所带来的的风险。
下一步,上海市卫健委将指导有关医疗机构规范、及时报送核酸检测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出售、购买作假核酸报告”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
严格依法查处伪造全链条
上海市公安局在答复中表示,根据公安部有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部署要求,对于出售、购买作假核酸报告等违法犯罪行为,本市公安机关立足自身职责,严格依法查处。
对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而对于伪造、变造、买卖、使用作假核酸检测证明的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以买卖、使用、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予以行政处罚。
对于故意篡改核酸检测结果,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的行为,则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处罚;涉及犯罪的,可根据《刑法》之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对于将核酸检测结果进行篡改,或者明知是虚假核酸检测结果,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故意起哄闹事的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寻衅滋事予以行政处罚;涉及犯罪的,以寻衅滋事罪处。
据透露,自疫情发生以来,上海警方始终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出售、购买作假核酸报告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抓获处理了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起到有效社会震慑效应,为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平稳开展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