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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人大:“减”“赋”之间体制迎重构机制获再造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我一个一级法人单位招标,要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省直部门用省财政资金招标还要加盖市财政局公章!”三年前,对安徽省蚌埠市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社会上反映问题较多。

  群众有呼声,人大有回应。针对此类问题,市人大代表十分关注,多次提出议案和建议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指出:要取得切实加强和改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根本好转,需要“体制重构,机制再造”,并久久为功。蚌埠市人大常委会自 2019年起连续三年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监督工作列为常委会工作要点,先后召开 3次常委会会议、1次主任会听取审议市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 1次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和 6次专题调研,发出《监督意见书》,持续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问效。

 

  细化权责

  体制“减”负迎重构

  “交易监管局到底是负责招投标还是负责监管招投标啊?怎么哪儿都有他们?”权责不明确,是后续一系列问题的根本诱因。三年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公司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市公共资源监管局在受理招投标项目工作中直接参与审查把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长期兼职从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工作交叉、人员混岗、政事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监管与经办不分、监管与中介合身、“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同体监督体制进一步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主体职能实现,同时也存在廉政风险点。

  扬汤止沸,不如去薪。在蚌埠市人大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联组会议上,首次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首次提出了体制重构的要求,并在 2020年 6月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继续重申。市政府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狠抓工作落实,制定专门方案,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体制进行改革:严格执行政、事分开制度,明确事权、定岗定责,厘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政监管与服务平台之间的职责任务;交易中心与下属代理机构的人员和业务实现“双脱钩”;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服务平台、代理机构三者全面实现管办分离。从而形成了交易中心提供服务,监管部门全过程监管的良性工作模式,并通过联席会议等途径进一步完善权威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招投标市场和标后监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谁管谁服务更清楚了,我们办事也更方便了。”某单位招标负责人如是说。

 

  强化监管

  机制增“赋”育新能

  “该管理的环节(开标、评标)没人管,无伤大雅的地方反倒要处处小心。”来到交易中心,不时能听到这样的抱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对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缺乏有效监督手段,由此引发在招投标工作流程中监管不严、主体责任不到位、流程繁琐不适应新形势新业态等诸多问题,同样影响着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序进行。

  名既已正,实需相符。体制既已重构,机制必须再造。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在进一步厘清职责的基础上,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联动监督,坚持标前标后一起抓、工程采购一起管,为加快市“两个中心”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指出要对现行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的机制进行“立改废”,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守好“前门”、堵住“漏洞”,形成“不让为”的保障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按照要求,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政策制度全面梳理,逐步清理修订制度体系,从监管模式、政策制度、审批流程、内部监督、服务环境等方面进行优化整改。2019年以来,对涉及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改废”。其中废止文件33件,宣布失效文件 15件,修改文件 10件,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 66件,比清理前下降 30%,制定《关于进场交易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方式选择的指导意见》,按照项目类别、金额、资金性质不同,指导招标采购人依法选择合法高效的招标采购方式。在全国率先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有效防范和遏制投标人借用资质挂靠围串标等问题;出台全省唯一市级层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的通知》;采用证照识别辅助评标技术,实现人工智能与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现场监督机制、特约监督机制、重点监督机制、公共监督机制、异常情况处理机制等,打造立体多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系。开通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投诉处理时限压缩50%,投诉数量明显下降;建立标后履约联合执法体系,每月发布动态监管建议,成为全省样板。

 

  深化改革

  优质服务添活力

  “招投标太麻烦,一个小项目跑来跑去,几个月定不下来。”“我们单位的项目流标流标再流标,1年多了。”“人大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不能按时完成招投标,项目无法及时启动,年底没法向代表交代。”有群众提出招投标程序复杂、流程较多、效率低下等问题,实际上反映出本市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存在服务改革不完善不全面现象,交易服务水平尚不能完全满足当前交易的高质量需求这一痛点。凿不休则沟深,斧不止则薪多。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各方主体业务能力建设、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效。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把原来招标项目的 18步业务流程精简为 7步,把原来的 42个环节精简为 15个且全部在网上运行,明确时限,超时预警。目前,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周期平均 28天,比改革前缩短了 8天;政府采购的项目进场交易周期平均 27天,比改革前缩短了 5天;将原来使用的 56种招标文件范本压缩合并为 39种招标采购文件范本;简化废标条款内容,删除 22条废标条款内容。2019年至今涉及招标文件的投诉逐年下降,2020年度投诉成立数量为 8件,比 2019年度下降75%左右。制定了“容缺”事项负面清单,采用“承诺制”,取消前置审批或审核,大幅度压缩了项目受理办结时间。

  通过连续三年不懈努力,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得到全面优化改革,监管水平和服务质效连续三年居于全省考核前列,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总结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改革的做法和成效,积极开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吸纳固化为地方立法内容,巩固和提高三年来取得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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