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人大:建立“235”工作机制 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盐城是农业大市,农业体量大、农民数量多、农村地域广,是长三角中心区唯一农业总产值超千亿元的城市。对盐城而言,乡村振兴是一篇“大文章”。
为助力当好全省农业现代化探路先锋,绘就“田畴织锦绣,沃野绘新景”的乡村振兴美丽画卷,2022年9月23日,盐城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乡村振兴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建立两项制度,突出三级联动,聚焦五个重点”为主要内容,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构建了依法运行、系统谋划、特色鲜明的人大助力乡村振兴“235”工作机制。
画好“路线图” 让监督“有章可循”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2021年6月1日,《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乡村振兴迈入了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实施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责任,也是法律责任。“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把助力乡村振兴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推动乡村振兴监督规范化、系统化、精准化。”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对加强乡村振兴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围绕履行好这一法定职责,《实施意见》坚持“兼顾全面,突出重点”的原则,从明晰法律依据、明确监督目标、增强监督刚性等方面,对加强乡村振兴监督作了精心设计,从年度议题安排到健全和完善报告制度,从构建监督闭环到建立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报告的重点,督促全市各级政府依法向同级人大、向人民群众提交一本“明白账”,确保对乡村振兴促进工作进展情况“心中有数”。
“《实施意见》更加注重突出盐城人大工作特色,除要求每年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综合报告外,还专门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增强监督全面性。”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委主任崔成富解读道,“《实施意见》对人大开展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流程作了全链条闭环式的首创性设计,画出了监督‘路线图’‘施工表’,让全市各级人大开展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有章可循’。”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律规范与监督职权的结合,认真把准监督工作的角度和力度,通过构建系统完整的监督机制,以制度性方式实现督之有据、督之有道、督之有效,探索打造人大乡村振兴监督的“盐城样板”。
探索“新路子” 找准乡村振兴“最优解”
“盐城产的粮食可满足江苏近七成人口需求,占全国0.6%的耕地生产出约占全国1%的粮食、1%的猪肉、2%的水产品、2%的蔬菜和3%的蛋类……”前不久,盐城市政府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报告时,公布了乡村振兴“成绩单”。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中,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讲大局、顾全局、谋新局,迈出“新步子”,探索“新路子”,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做法,赋能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
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这是做好乡村振兴监督工作必须要回答的基本问题。为此,《实施意见》着力健全完善人大助力乡村振兴的“235”工作机制,即:建立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综合报告、专项报告“两项制度”,实行市县乡人大“三级联动”,聚焦规划政策执行、法治保障供给、民生民情民意、平台载体建设、能力质效提升等“五个重点”,以“向人大报告”的制度建设推动监督规范化,以“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推动监督系统化,以“法定职责”的内容突破推动监督精准化,进一步规范、协调、强化全市各级人大乡村振兴监督工作。
如何做到“监”有办法、“督”有成效,找准乡村振兴监督的“最优解”?《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善全链条、清单化、闭环式的监督模式。例如,针对审议、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提出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时间表,督促落实整改,使乡村振兴监督破题更准、建议更实、力度更强。同时,推动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行政、司法等监督紧密衔接,探索建立多层次多角度、既相互分工又协调沟通的乡村振兴报告和监督机制,持续提升人大监督质效。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法治引领‘赋能’乡村振兴、‘连环评审’监督乡村振兴、发动代表服务乡村振兴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创新构建了人大助力乡村振兴‘235’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具有盐城人大标识的特色品牌。”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云岭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上精准发力,扎实推动《实施意见》各项规定变为现实风景。”
谱写“合奏曲” 推动面上“多点开花”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既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的联动推进,更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的主动参与,共同谱写好乡村振兴“合奏曲”。为凝聚全市人大“一盘棋”的工作合力,《实施意见》强调市县乡三级人大要按照“有特色、可复制、见实效”原则,注重协同联动,在“联”上做文章,在“动”上下功夫,结合实际情况,自选动作,创新举措,形成各有所长、各具特色的全市人大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新格局。
为了增进人大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接地气的广度、察民情的深度、惠民生的力度,真正做到在基层发现问题、在一线倾听声音、在田头建言献策,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代表“家站点”建设,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镇(街道)、村(居)、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设立乡村振兴基层联系点,发挥其在汇聚民情民意、收集意见建议等方面作用,促进掌握农情更及时、反映民意更精准,增强了监督的科学性、针对性。
人大代表特别是生活在广大农村的人大代表,离农村最近、对农业最了解、与农民最有感情,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力量。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了《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呼吁代表当好美丽乡村建设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创业致富示范员、社情民意联络员、乡村治理监督员,在乡村振兴中勇当“排头兵”、争做“领头雁”。盐城市人大代表、东台市安丰镇红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德安说,“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为乡村振兴代言、服务是应尽之责。”他利用村群众会、周例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带领农民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实践。
下一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优化“235”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不断赋予人大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为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更多的“盐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