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运用法治思维,在大局中思考,不断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现路径,在守正创新中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让这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民主形态在助力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四个走在前列”中释放活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自觉在滁州团结奋斗中担当作为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确立”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一个聚焦、四个聚力”具体思路举措。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赴“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首提地上海学习考察,感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到小岗村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小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汲取政治营养和力量;围绕助力乡村振兴,赴阜南、新县、金寨,沿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的足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找准工作方向,持续打出 “法治强保障、监督促落实”的“组合拳”,真正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人大见行动。
坚持党的领导是具体的、现实的,市人大常委会协助市委先后制定《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4个文件,制定实施《关于健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的若干具体规定》,聚焦 “双重”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等全市发展大局监督助力,相关调研报告和工作汇报得到市委批示肯定,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要求理清思路,全部转化为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的一场场战役、一条条战术,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实现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同频共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争取党委支持、扩大宣传、搭建平台、拓展渠道、发挥代表作用等举措,促进人民群众“四权”落到实处。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畅通渠道。利用好网站、杂志等人大宣传主阵地,发布人大履职动态,公布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网站年点击量达300多万次,架起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桥梁。定期举办机关开放日活动,宣传人大制度,见证民主法治进程,近百名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走进人大常委会机关,累计征求意见建议153条。主动发声。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层面进行总结提炼,《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强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实践》等一批反映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基层实践的生动案例,被《中国人大》《法治日报》《农民日报》等全国媒体推介点赞,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和热烈反响。植根群众。政策宣讲“面对面”,田头问需“零距离”,党的政策、宪法法律等更加深入人民。2022年春节期间主任会议成员分别深入凤阳小岗、定远九梓等地,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普法宣讲,近千名群众听取宣讲并提出意见520多条。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全市300多万选民依法参加选举,直接选举出8000多名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高涨。积极推进人大协商,借助立法联系点、座谈会、专家库、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形式,拓宽群众参与途径,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在制定《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过程中,全省首创动员全市80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投身优化营商环境主战场,发放调查问卷1万多份,调研各类企业1215家,征求意见建议1207件。丰富民主参与形式。2022年在全市96个乡镇同步开展的“万名人大代表助力乡村振兴”集中履职活动中,乡镇党委宣讲党的政策,政府发布乡村振兴目标及路径,近万名五级人大代表走村入户开展惠农支农活动,5万多名群众参与其中。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表达权。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建立“民意民生建议月报”、快交快办、反馈评价等10项制度保障推进,截至目前,共收到代表意见建议56383件,交办44837件,已办结35088件,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民代言”常态化。制定《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履职活动暂行办法》,创新开展“接待日”“走访周”“集中月”“视察季”“述职年”系列代表主题活动。打造民意表达新平台。创新建立人大代表“面对面”双月座谈会机制,密切与基层人大代表联系;围绕主题、提前调研、及时反馈,代表的建议更聚焦、更精准,民意表达更充分。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把“三问”监督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及时把实践中经过检验的成果上升到制度层面,运用法治手段予以复制推广,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监督的暂行办法》《开展“三问”工作监督评议实施细则》《关于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三问”工作监督办法》,通过引入百分制打分、满意度测评、明察暗访、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题询问等方式,确保广大群众深度参与人大监督。把助力乡村振兴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案例。以1号议案跟踪督办为主线,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作出决定、专题询问等各种监督形式,打出助力乡村振兴“组合拳”。配套制定《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基层民意联系点工作运行办法(试行)》,在全市1021个行政村、农村社区中建立100个基层民意联系点,让助力乡村振兴“组合拳”更接地气。把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制定《滁州市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在项目征集、投票表决等环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了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
全面准确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时代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使命任务。
突出政治统领。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人大工作摆在整体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思考,认真学习报告中涉及人大工作的重点内容,找准定位、抓住要点、明确责任、提出措施,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
积极参与实践。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作用,提高审议发言质量,使其真正反映群众所思所想、解决群众所忧所盼。积极推进人大协商,进一步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探索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市政府党组联席会议制度、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定期沟通机制、和非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开展交流座谈等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群众的声音。
坚持守正创新。创新监督形式和工作机制,带着问题下去、带着问题回来,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推进《关于深化“四联共建”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意见》《重点工作重要项目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制度》等制度落实,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把群众发动起来,让群众参与进来,积极回应人民关切。
建强“四个机关”。牢牢把握人大在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中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把党委要求和群众需求结合起来,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一改两为”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成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使人大的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一线生根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