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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大立法坚守“有效管用”硬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开展立法,积极推动南沙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修订市绿化条例、依法行政条例、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制定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志愿服务规定、供用电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年共制定法规5件、修改3件、废止1件,完成二审准备工作2件,一审准备工作1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动高质量发展。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时效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衍诗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有效管用,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有效管用这个硬标准,立足解决问题,彰显广州特色,注重“小切口”立法,让出台的法规有刚性、接地气、能落实、起作用。

围绕推进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工作,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细化修订市绿化条例,取消原绿化条例要求“修剪所有直径五厘米以上枝条均需审批”这一难以落地的规定,改为只对古树名木、历史名园和风貌林荫路树木作出限制规定,受到国家住建部和业界的充分肯定。

针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无法可依的状况,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列入常委会立法项目并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填补了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之外的其他传统风貌建筑的法律保护空白。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情况,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明确不得拒绝接收或者延误救治疑似传染病需要特殊防护的患者,及时回应了人民关切,在全国地方立法中走在前列。

“我们对照常委会主要领导关于法规条文要实的要求,严格把关法规条文,力求每一个条文都有实实在在的具体制度措施、是可操作性强的‘干货’。”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不断丰富拓展立法征求意见的形式和渠道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民主立法,不断完善征求意见机制,更加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力求最大程度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立法中充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的建设,广州市2022年新增25个基层立法联络站,数量从6个增加到31个。创新征求意见方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法规整体和具体条文征求意见相结合、线上线下征求意见相结合,使公众参与立法的便利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完善代表参与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每一件法规都邀请代表参与座谈调研,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打造优秀立法智囊团队,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强化“外脑”支撑作用,优化新一届立法顾问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由上一届的15名增加至24名。

“除了书面征求市委有关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意见外,还通过智慧立法管理系统、广州人大i履职小程序、人大立法官方微信微博等线上形式,广泛征求五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意见,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赴基层立法点实地调研。”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

一组组数据见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者的积极探索与砥砺前行。在修订市绿化条例和市依法行政条例过程中,立法工作专班召开座谈会50场,实地调研13次,先后有法律、行政管理、园林绿化和语言文字等方面专家80余人次参与论证,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共7000余人次参与了讨论和研究。修订过程中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3500余条,立法工作专班逐条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先后形成60余份草案讨论稿,根据各方面意见对两部条例80多个条款作了修改。


推动广州地方立法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2023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行动方案》为有力抓手,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广州地方立法工作继续走在前列。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拟安排审议法规项目18项,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1项。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方面,将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南沙条例制定工作,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立法计划。在民生领域立法方面,将出台公共休闲场地摩托车、非机动车、滑行工具、休闲用具管理规定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坚定坚持有效管用的硬标准,注重“小切口”立法,不追求鸿篇巨制,不简单抄写上位法,不把法规写成倡议书,有几条就写几条,把“有效管用”落实到每件法规、每个条款之中,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贡献人大力量。(作者:通讯员 魏丽娜 穗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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