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作评议为抓手提升监督质效
开展工作评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实效的有效载体。自换届以来,江西省永修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把开展工作评议作为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将政府工作部门纳入评议对象,以评议推动工作落实,促进被评议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能,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评议。年初,永修县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工作评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年确定6个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评议对象,并报请县委同意和支持。研究制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为提升评议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成立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6个评议工作组。每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动员部署大会,邀请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2022年至2023年,已对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等12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各评议工作组根据评议工作总体要求分别制定具体调查方案,并深入被评议部门开展调查研究。评议工作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县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及被评议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并通过网络、信件、设置“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建议,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2022年至2023年,县人大代表、服务对象及被评议单位工作人员等共计759人参与了评议工作。
全面梳理汇总,及时反馈意见。各评议工作组认真核查在调查中广泛征求和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和汇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各评议工作组的调查情况汇报,将反映被评议部门工作短板和弱项的突出问题,确定为被评议部门需进行重点整改的问题,同时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被评议部门进行整改,要求被评议部门要在整改工作报告中逐项作出回应。2022年至2023年,共向12个被评议部门反馈意见建议231条。如,向县司法局反馈“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向县卫健委反馈“医联体内三级医疗机构对县公立医院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外引内联服务有待加强”等意见建议。
强化督导落实,推动问题整改。各评议工作组参与指导被评议部门制定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通过回访调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被评议部门落实整改反馈意见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各评议工作组根据督导情况以及被评议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改进工作意见建议,并形成评议调查报告。2022年至2023年,评议工作组对12个被评议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12篇评议调查报告。
开展询问测评,丰富监督手段。年末,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大会,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和被评议部门服务对象出席,听取被评议部门接受工作评议情况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和评议工作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以及服务对象就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对被评议部门现场发言询问,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一一作答复说明。询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被评议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现场公布。2022年至2023年,县城市管理局、县司法局等9个部门被评议为“满意”等次,县行政审批局等3个部门被评为“基本满意”等次。
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评议实效。评议的最终目的在于推动工作、促进工作,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评议大会结束后,各评议工作组及时整理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情况,经主任会议讨论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委,并抄送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监委及被评议部门,作为考核被评议部门领导班子、干部任用和推动政府工作部门改进工作的依据。同时,各评议工作组按照以评促改、边评边改、评改结合的原则,加大对被评议部门评议意见整改落实督促力度,把整改落实和提升工作成效贯穿于工作评议全过程,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3年底,12个被评议部门已整改意见209个,整改完成率90.5%。(作者:郭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