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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助力描绘湖南立法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作为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研究基地,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奉人大之盼、秉学术之命、应群众之期、承教育之志,“四位一体”助力描绘湖南立法高质量发展的新画卷。


2023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到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调研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建设等工作。


2023年5月,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以其扎实的立法研究基础、丰富的立法实践经验被确定为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以此为契机,学院奉人大之盼、秉学术之命、应群众之期、承教育之志,“四位一体”助力描绘湖南立法高质量发展的新画卷。


奉人大之盼:振笔立法长笺,涤清民生治序

使立法工作反映民意、回应民生不仅是各级人大的立法初心,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2023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人大必须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做好立法工作,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学院作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研究基地,在立法规划、立法调研和法规起草方面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助推立法规划和计划回应民生。制定立法规划是积极有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学院参加了《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征求意见会,提出了增加民生立法的具体建议;组织团队赴长沙、株洲、邵阳等地调研湖南省实施省“十四五”规划立法需求情况,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将制定《湖南省电梯安全条例》等纳入立法计划,积极应对电梯“高龄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

在立法调研中收集民情。近年来,学院作为湘潭市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已通过扎实的立法调研融入湖南省立法体系的运行中。学院坚持采取实地调研获取第一手民情信息的方式,先后开展了耒阳“湾村明白人”基层治理、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保护、韶山灌区工程管理等多个项目调研,广泛收集各领域民情,为湘潭市乃至全省地方立法提供重要参考。

在法规起草中汇聚民智。2015年,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给地方法治建设、高校立法服务提出了新的挑战。学院率先响应地方立法需求,领衔起草了《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规章草案10余部,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方式提升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拓展公民参与立法的广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学院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研究基地,既是建言献策的智囊团,又是民智民意的直通车。


秉学术之命:挺膺研法担当,消弭立法难题

2023年7月,全省人大立法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在会上强调,“要强化问题导向,在抓实重点环节中提升立法质效和实施成效”。学院挺膺研法担当,在地方立法的技术规范研究、立法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备案审查制度、地方立法的适用四个方面加强了研究。

地方立法的技术规范研究。为解决地方性法规技术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不足的问题,学院针对当下地方立法中存在的法规名称适用混乱、重复上位法、法规与实践脱节等问题,重点攻关《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修正课题,总结各种立法体例的适用范围,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制定立法技术规范提供智力支持。

在立法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意在将所有重大立法决策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产生。学院切实关注这一重大理念的价值内核,搭建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将一条条来自最基层的“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法规条文,保障每一部法规都闪耀着人民智慧的光辉,承载着社情民意。

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制度研究。备案审查是加强宪法权威、促进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设计。学院在备案审查的基本原理、技术路径、体系建构、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的衔接等方面深耕细作,主持《人大主导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体系研究》《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衔接机制研究》等全国、省级项目10余项,备案审查研究成果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批示2个,发表高质量论文近20篇。

地方立法的适用研究。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如何对待地方立法,反映了立法、行政以及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地方立法的可执行性和实效性。多年来,学院在地方立法实施的保障机制、地方立法运行的评估与发展、人民法院如何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应民众之期:致力法律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法法精神,学院利用人力资源优势,探索出订单式、普惠式、精准式、专题式四种普法工作新形式。

订单式普法。订单式普法是一种根据需求提供个性化普法服务的方式。当前,学院在省、市、县、乡四级普法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有普法需求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有效沟通,应各单位之邀开展普法工作,精准满足不同机构和群体的普法需求,提高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普惠式普法。每年消费者权益日,学院师生深入湘潭市义乌小商品城普及消费者权益相关知识;青年节、儿童节深入中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暴力”法治宣讲;国家宪法日积极参与湘潭市开展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让老百姓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规的制定背景,合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精准式普法。学院采取分类实施、多元精准的普法方式,对有专业知识背景的相关人员采取直接授课的方式,如向征拆相关人员讲授民法典有关规定,向企业人员讲授税法有关规定,而对困难群众、农村老年人等法律意识薄弱的群众,采取举例、讲故事及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普法。

专题式普法。专题式普法是指以热点问题或特定领域问题为导向的专项普法活动方式。近年来,学院多次开展涉及最新法律文件的专题普法活动。2018年,宪法修改后,学院与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联合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2020年,民法典颁布后,学院及时组建宣讲团深入机关、社区进行系统宣讲。


承教育之志:深化校地合作,筑造人才摇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重视“高素质法治人才工作队伍的建设”。作为湖南高校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营,学院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从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教材编著、实践教学四个方面探索建立地方立法人才培养体系。

在课程设置上,校地协同建立课程体系。学院深挖各法学课程与立法实践之间的关联,破除传统法学教育司法中心主义的藩篱,为法学本科生和硕士生开设立法法课程。课程内容不仅包括立法的理念原则、适用标准、权限配置等基础理论,而且包括立法评估规则、立法草案说明、立法依据等实用性知识。

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学院通过挂职、借调、兼职等多种途径促进立法学学科师资力量更新壮大。学校拥有曾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近30年的校领导1人,派驻教育部法规司挂职1人,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1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会员3人,省“为改革攻坚献策”重大决策咨询智囊团成员1人,湘潭市立法咨询专家8人。

在教材编著上,校地协同编写《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教程》。该教程结合立法课程教学中的经验与学术研究成果,围绕地方立法的基础问题、立法技术、立法程序、立法评估、立法监督等内容,帮助学生全面、正确理解地方立法的技术与实操。

在实践教学上,学院积极开展体验式教学。从承接每一部法规草案的起草任务开始,法科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参与研析上位法、开展调查、设计条文、进行风险评估、组织论证等环节。为提升学生的立法实践能力,学院老师还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立法模拟大赛,指导学生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升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立法问题的能力。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作为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研究基地,顺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现实要求,积极投身湖南地方立法研究与实践,鼎力助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为绘就湖南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画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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