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让千年古镇绽放时代芳华
扬美古镇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南部,始建于宋代,繁荣于明末清初,是南宁市明清古建筑保存最为完好的一个古镇,现存明清古建筑260处,古街8条、古码头8处,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扬美古镇
近年来,扬美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助力《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突出“站点+古镇保护”,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协同各方力量解决好古镇“由谁保护、如何保护”的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让千年古镇绽放时代芳华。
自2022年5月《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扬美村人大代表联络站驻站代表主动作为,除了不定期在古镇举办《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还通过专题调研、监督视察、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用履职行权推动古镇保护、增进民生福祉:
驻站人大代表向村民宣传《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
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专题调研,推进豆豉、沙糕等扬美“老手艺”的制作技艺升级,延伸“土特产”产业链、拓展市场空间,做足做活“扬美三宝”等传统品牌,助推梅菜、沙糕、豆豉等食品产业发展。
推动政府完成南宁至扶绥二级路(江南区段)提升改造工程和江西镇至扬美古镇二级公路建设工程,开通运营南宁首条通往扬美古镇的旅游定制公交专线,极大提高了古镇的交通便利度。
扬美古镇临江门
截至目前,各级政府共投入超过2.5亿元对扬美村主干道、水体、街巷步道、电线网线等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完成10处不可移动文物和31栋古建筑的修缮。对古镇实施景观亮化绿化美化工程,实现宽带网络、通信讯号全覆盖。
走进现在的扬美古镇,明清古宅鳞次栉比,青石板路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商铺摊点规范经营,岸绿江清、鸟语花香。
扬美古镇保护管理“七彩”志愿服务队每日常态化开展巡查
实实在在的效果,村民们看在眼里、美在心上。村民自发对照《条例》规定,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增7条有关规范村民行为的内容,明确19项禁止行为,“依法兴镇”蔚然成风。自发组建的扬美古镇保护管理“七彩”志愿服务队每日常态化开展巡查,古镇的日常维护、监管实现了常态化、长效化。(作者:谢嘉 方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