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人大:探索协同立法新模式 共护一江碧水惠民生
编者按
“小快灵”立法切口小、反应快、形式灵活,更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小快灵”立法工作经验的报道,展示湖南推进“小快灵”立法的积极成效,湖南人大网、微开设《立法手记》专栏,推出“小快灵”立法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2023年11月30日,湖南、江西两省人大常委会同步批准《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立法法2023年修改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开展的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部跨省设区市法规文本相同的地方性法规。这部仅有16条的“小快灵”法规,为守护湘赣边区的“母亲河”——萍水河—渌水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也成为新时代地方立法改革进程的典型范例。
2023年6月1日,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立法跨省领导小组会议在株召开。
精准选题
在“小”字上做“大文章”
萍水河-渌水发源于江西省萍乡市杨岐山,流经株洲醴陵市、渌口区后汇入湘江,是株萍两市的“母亲河”。2018年以前,湘赣两省交界断面的渌水水质长期劣于Ⅲ类标准,部分月份达Ⅳ类,甚至劣V类,污染严重。2019年 7月,湘赣两省政府签订《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湘赣对赌”协议,株萍两市开始探索水污染联防联控与综合治理。但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护与开发矛盾加剧、水环境突发事件时有发生、部分领域跨省协调还不顺畅等问题亟待解决。
2023年《立法法》修订新增“区域协同立法”条款,株萍两地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在两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迅速行动开展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立法。条例不对流域保护做“大而全”的规定,而是以精准解决问题为目标,聚焦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中需要两地协同的事项建立协同机制。《条例》不分章节共16条,从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角度,对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决策协同、政策协同、工作协同、监督协同等作出规定,推动构建起流域共抓大保护的新格局,实现了1+1>2的效果。
勇于创新
在“快”字上下“真功夫”
在跨省流域市级协同立法中,高效解决立法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分歧是关键。
2023年3月,在两市人大常委会主导下,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立法跨省工作专班成立,成员涵盖株萍两地多部门、第三方起草团队等六方面人员。专班探索了紧密型全过程“八同”的协同立法模式,即两地聚焦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同步立项、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形成共同的法规草案、同步审议、同步实施,同步宣传、并协同开展监督,实现立法流程无缝对接,显著提升了立法效率。这种协同立法模式在全国尚属首次。
2023年7月,株萍两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萍乡市上栗县东源乡桥头村调研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和河道保洁工作。
同时,两省成立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为组长的跨省协调领导小组,通过“跨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协商解决株洲和萍乡之间的意见分歧。株萍两市均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双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市内各部门之间的意见分歧。
2023年8月底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市人大常委会9月一审,10月二审并表决。从一审到通过,整个过程用时不到2个月,高效完成立法。
2023年7月,株萍两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萍乡市上栗县东源乡桥头村调研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和河道保洁工作。
务实管用
在“灵”字上出“硬举措”
法规质量是立法的生命力,《条例》每一项制度设计均是为了解决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如应急联动机制解决突发水生态事件无联动的问题,执法联动机制解决执法协助回应不及时的问题。在推进萍水河-渌水跨省航道建设时,法规规定两地协同推动将其规划纳入国家水运发展规划,借湘赣运河政策提升规划层级,发挥立法对发展的引领作用。
自2024年1月1日《条例》实施,在株萍两地协同保护下,2024年度渌水干流湘赣交界金鱼石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株洲市渌水入湘江口断面水质改善18.19%,萍水河—渌水航道一期工程已纳入部省 “十四五” 水运规划项目库。株萍两地的立法经验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交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研究》推介,为其他地区协同立法提供借鉴。(作 者: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