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营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广阔舞台大显身手
导读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鲜明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这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注入了强大动力。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干字当头、奋发有为,立足人大职能职责,高质效审议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引领、规范和保障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作出新贡献、续写新辉煌。
图/视觉中国
在社会各界瞩目和期待下,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立良法、促善治、谋发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出台,开启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
赵乐际委员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会议审议通过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和政策举措,明确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从市场准入、要素保障、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法律规范,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认真做好这部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摄影/许麟
立法护航,正当其时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数据表明,截至2025年1月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5670.7万户,贡献了五成以上的税收,六成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七成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八成以上的城镇就业,九成以上的企业数量。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民营经济发展在面临新的机遇的同时,也遇到许多困难与挑战。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服务供给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阻碍,民营企业自身创新发展能力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就此,通过立法有针对性地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组织发展内生动力,鼓励、引导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发挥民营经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重要作用。
2018年11月、202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提供了根本遵循。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起草,国务院提请审议。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巩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民营经济发展成果,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贯通起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经济必将肩负更大使命、承担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宪法规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广泛听取意见,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事关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按照工作安排,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审议进程。
2024年12月、2025年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2025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通过了这部法律。
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确保法律规定符合实际、满足需求、顺应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中央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研究机构等征求意见,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意见;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中央国家机关、省级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工商联和行业商协会、全国人大代表、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到地方调研,深入听取地方有关部门、企业等各方面意见。
“我们收集到了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行各业的386条意见建议。这些建议反映了大湾区改革前沿最鲜活的探索实践,为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今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开展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立法征询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北京、天津、山东、河北、福建、四川等地“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全部行动起来,就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干部群众等的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起草和审议期间两次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过5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注重听取各行业、各领域民营企业意见,是立法工作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蓬勃发展,离不开优良环境的滋养。近年来,我国对民营经济高度重视,从融资支持、减税降费、支持创新发展等多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此基础上,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痛点难点和关键环节,作出系列规定和制度安排,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向新向好、行稳致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
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在总则中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保障公平竞争。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规定。
优化投融资环境。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对引导民营经济投资重点领域、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提供更高水平投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作出规定。
支持科技创新。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对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加强技术应用与合作、鼓励人才培养使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规定。
注重规范引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发挥民营经济组织中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民营经济组织实现规范治理,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同时,对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构建民营经济组织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体制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规范会计核算、防止财务造假等作出规定。
强化服务保障。明确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应当注重听取意见;与有关法律相衔接,明确规定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对高效便利办理涉企事项、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强海外综合服务和权益保护等作出规定。
加强权益保护。强调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规范强制措施,禁止违法实施收费、罚款或摊派财物,规范异地执法行为,规范政府履约践诺,加强账款支付保障等作出规定。
大力宣传阐释,保证法律出台实施的社会效果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诞生,是我国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
良法善治,贵在力行。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而言,制度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到实处,方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增强民营企业法治获得感。
“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部重要法律,做好本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意义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大力宣传阐释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意义。阐释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阐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凝聚社会共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保证法律出台实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另一方面,要不断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为契机,统筹推进配套法规制度制定,协调推动各项支持保障举措落实落细,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时效性,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和发挥作用,必将助力民营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广阔舞台上大显身手,迈向发展新天地。(《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李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