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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制定专项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构筑贵州特色的疫情防控法规体系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体系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贵州对标全国人大立法修法工作,做好相关法规制定修改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5月1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通过,就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制定了专项立法工作计划。

 

  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 次会议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和 工作计划的报告》。

 

  落实部署 服务大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根据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期主要开展了四项工作。”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负责人在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时说。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负责人介绍,近期法工委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做好立法服务保障工作,该决定已被列入《工作计划》中并于2月14日通过实施。

  为及时修改清理已不再符合适应上位法、中央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法工委正在抓紧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以维护相关法规的统一衔接。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另一项主要工作就是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出台《工作计划》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一体谋划 可行性强

  构建完善健全地相关法规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必须一体谋划、统筹考虑、协调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

  “《工作计划》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拟在2020—2022年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共12件;第二部分是拟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共11件。”法工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外,推动公共卫生领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新的法规和修改其他有关法规,提出新的立法项目,凡是实践需要、条件成熟的,将适时安排审议。”

  关于《工作计划》中各项法规安排情况,第一部分是继续审议中的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正在制定修改中的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将在2021年完成。

  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未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但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力争在2021年完成。

  贵州省传染病防治条例、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贵州省畜牧条例、贵州省社会救助条例的制定,在我省尚属空白,拟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和相关上位法制定修改进程,按照立法程序及时制定,力争在2022年完成。

  第二部分是现行有效和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将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需要,开展深入评估,经研究论证,有必要又可行的,可以结合上位法的立法修法进程,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进行制定修改,适时安排审议。

  审议时委员们认为,《工作计划》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持以全国人大为标杆,所列项目符合我省当前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进行立法修法,避免了立法任务过重、立法资源不足的情况,可行性强。

 

  创新机制 担当作为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为高效、有序推进《工作计划》所列各项立法修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将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该项工作,确保立法修法成果准确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编制2021年、2022年年度立法计划时,将把《工作计划》涉及的法规项目作为安排重点;并根据《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规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协调、督促法规项目的落实,以保证优质高效按时完成《工作计划》。

 

  落实新计划要有新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将强化对立法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对重大立法项目,建立专班协调机制,由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立法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更加有力地统筹推进立法工作。

  “我们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增强专业能力本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立一件成一件,改一条成一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法进程,加强立法调研,不断完善疫情防控配套法规,推动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疫情防控法规体系。(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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