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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省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这个《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11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省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

 

 

  省人大选任联委主任委员王凤友在意见起草说明中表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按照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深化拓展“一点十面”,综合运用调研成果,总结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省人大选任联委研究起草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省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

  意见共五部分十六项,分别为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代表建议工作的考核和激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服务保障。

  如何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质量?意见指出,在建议提出上,要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代表要加强学习,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各选举单位要协助代表联系有关机关和组织,为代表提供建议素材。代表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一事一议”,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全省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问题,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具体意见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措施建议。要加强建议提出前沟通审核,各选举单位要了解代表拟提建议情况,深入了解建议涉及相关工作,进一步论证、调研。各代表团要集中研究、审核,协助代表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

  在建议办理上,要明确办理工作责任,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办理时限和答复规范。要规范办理工作流程,承办单位要按照沟通交流、调查研究、制定计划、推进落实的基本流程开展工作,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反馈、办后跟踪。要做好建议办理答复,区别不同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代表收到答复后,应当客观公正地对答复工作作出评价,并及时告知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意见指出,要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涉及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难点问题的建议,经过征求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交由有关机关、组织重点督办,建立领办责任制,由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领办。省人大有关督办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统筹协调,在重点督办建议确定后一个月内召开部署会议,与提出建议的代表交流,承办单位报告办理思路,办中到实地了解情况,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面对面”评议,办后及时“回头看”,做好总结工作,对需要进一步跟踪落实的,督促相关承办部门做好滚动办理。同时,加强综合督办,对代表反映集中、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由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进行分析汇总、提出督办意见,可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承办单位的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对应当落实、但经二次办理仍未取得有效进展的建议,支持代表依法约见承办部门负责人或提出询问。

  在代表建议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方面,意见明确,建立建议办理考核机制,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省直目标考核,明确考评机构、考评方式、考评方法及标准、考核内容、加减分项等。同时,建立建议工作激励机制,探索开展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树立建议办理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代表提出建议进行综合评价,着力推出一批优秀代表建议,更好发挥代表建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意见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代表培训、强化统筹指导、积极宣传报道,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供坚强服务保障,不断提高省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撰文:省人大选任联委  陈鸿昌   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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