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切口入手 做立法大文章——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小快灵”地方立法探索
“小快灵”立法,是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小事定规矩、填空白,能够通过较为简便的程序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立法,能最及时、最有效、最简便解决群众的急难愁困,彰显立法为民、立法惠民。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2021年的立法项目中通过认真研究和筛选,认为以《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的修订为契机,探索开展“小快灵”地方立法是最合适的选择。
“小快灵”立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报告指出,适应立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丰富立法形式,坚持既要搞“大块头”,又要搞“小快灵”,针对实际需要以“小切口”形式推进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小快灵”立法,是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小事定规矩、填空白,能够通过较为简便的程序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立法,能最及时、最有效、最简便解决群众的急难愁困,彰显立法为民、立法惠民。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号召,在2021年的立法项目中通过认真研究和筛选,认为以《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修订为契机,探索开展“小快灵”地方立法是最合适的选择。
“小快灵”立法,切入点小是首要条件
《规定》的修订满足了切入点小的条件,原因有三:
其一,上位法留给地方立法的空间变窄,小切口是必然选择。
《规定》是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制定当初规范的事项就较为单一,主要解决公共体育设施配备和开放的问题。国务院于2003年8月1日颁布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全民健身条例》,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作了修正。
这些上位法的颁布和修正,已将《规定》的大部分内容涵盖,且《规定》出台较早,大部分条款比较宏观,操作性不强。按照地方立法的“三性”即实施性、补充性、创新性的特点来看,《规定》的立法空间已大大瘦身,选择小切口,结合地方特色、紧扣全民健身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来开展立法是最佳选择。
其二,法规实施以来暴露出的短板和差距为小切口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规定》实施十五年以来,在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促进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的需求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然而,按照省委、省政府“强省会”的目标要求,至2025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 92.5%。
目前,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5平方米,与国家水平差0.5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38%,与国家标准差7%;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仅为20%,与国家标准50%还有较大差距。除此之外,在全民健身工作中还存在部门职责不清、联动不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明显滞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等等问题。
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就是要解决群众的“四有”问题,即有场地健身、有设施健身、有积极性参与健身、有专业人员指导健身,问题相对单一,内容也不复杂,用小切口立法就能很好解决。
其三,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为聚焦立法需求指明了方向。
2021年7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 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专章规定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包括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等内容。贵阳市按照“强省会”五年行动目标,正在开展创建全国全民健身模范市,也出台了系列的保障措施。
根据这些政策措施,结合贵阳市实际来思考,有哪些问题是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的,有哪些现实需求是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的,有哪些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是需要通过立法来总结和固化的,只有聚焦立法需求,才能一针见血解决问题,才能立群众满意的法、立管用的法、立操作性强的法。
“小快灵”立法,高效快捷是重要保障
《规定》的修改是贵阳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中调研类项目,按照工作流程,成立了立法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定梅带领下,通过查阅资料、文献分析、上下人大联动、实地调研、听取汇报、专题座谈、征求意见、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于2021年4月下旬至7月上旬认真组织开展立法调研。
7月7日,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俊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赴清镇市、花溪区、观山湖区开展《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修订)立法调研,征求立法意见建议。
鉴于全民健身事关民生热点,关乎群众身体健康,调研工作开展得深入、全面、扎实。不仅在市内召开了多次征求意见会和论证会,实地走访健身企业,实地查看健身设施,还采取“走出去”的方式,赴南京、宁波、广州三个城市考察学习立法经验和工作经验,用他山之石指导调研工作实践。
通过一步步深入调研,一点点收集意见建议,问题和需求、痛点和难点越来越明晰,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四方主体经过多次磋商,“小块灵”立法思路逐渐浮出水面,最终四方达成了共识。
既然选择了这一思路,那么时间和效率就必须保障。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05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立法调研报告,同意按照立法“小切口”“小快灵”的要求,将《规定》的修改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的审议类项目,于10月进行一审。
“小快灵”立法,灵活精准是核心要义
要实现灵活精准必须把握好“三个凡是、四个坚持”:凡是上位法规定了的,一律不重复;凡是没有细化空间的,不照搬照抄;凡是不能体现地方实际和特色的,不借鉴拿来;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持有什么需求就写什么;坚持有特色就突出特色;坚持有几条就写几条。
相对传统立法,“小快灵”立法的灵活主要体现在法规的整体结构上,可以不分章节,不注重整体结构的完整,有几条就写几条,短小精悍,最重要的是能精准解决问题和需求。
目前《规定》在立法过程中已数易其稿,根据修改的内容并将法规名称修改为《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虽然是“小快灵”的立法形式,但形式必须服从质量,要坚持按照直击问题,聚焦需求,精准施策,突出特色,细化操作的要求来设置条款和内容。
现草案文本有十七条。主要内容有:一是通过细化新建居住区配建室外健身场地或者室内健身场所的标准,解决居民没有地方健身的问题;二是通过明确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及其职责,解决健身设施维护管理推诿扯皮的问题;三是通过细化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标准和要求,解决学校体育设施不向公众对外开放的问题;四是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体育志愿者服务队伍管理,解决社会体育指导员未深入参与指导公众科学健身的问题。
以上这些问题大多是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规范每一个问题的条文只有一两条,但是能保证条条管用,条条能落地执行。《规定》已于10月24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初审,届时根据收集的意见再及时修改完善。
通过首次“小快灵”立法尝试,我们在摸索中寻找思路、在探索中开拓思维,在思索中提炼经验,虽然还有很多待改进的地方,但是只要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守地方立法“不抵触、不放水、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原则,一定能在今后的立法中,特别是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补齐民生短板上找准小切口,做好立法大文章,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 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