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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四个机关”定位!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加强自身建设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了推动省人大常委会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一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就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此作为开局工作的基础。

《决定(草案)》上下征求意见后,取得广泛共识,在3月25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


阔步新征程勇担新使命

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承载着人民的期盼和嘱托。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重要要求,为推动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决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突出强化作风保障,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加强机关自身建设,高质量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四个方面对加强自身建设进行了明确。

有关人士认为,此举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着眼服务大局,注重务实创新,立足“四个机关”职能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与党委同心同向、与“一府一委两院”同心同力、与人民同心同行“三同”的工作理念,坚持围绕核心、服务中心、紧贴民心、凝聚人心“四心”工作要求,依法履职行权,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

“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必须有利于质量总量同步提升,有利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有利于比较优势充分发挥,有利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致富,有利于牢牢守好安全底线。”这是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当前和今后形势作出的深刻论断,是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其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奋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殷切嘱托,推动高质量发展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贵州全部工作的主题。经过“黄金十年”发展,贵州积蓄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充沛动能,进入了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各方对贵州发展持续看好,全省上下干劲十足,具备“天时、地利、人和”。

2021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全省发展大局创新开展“一点十面”活动。“一点”即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着力点,“十面”即省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齐发力,分别开展一项主题活动,创建工作品牌,每年开展一项专题调研,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经过一年的实践探索,活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有力抓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点十面”活动不仅是省人大常委会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一个缩影,更是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上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奋力书写人大工作“创新答卷”的真实写照。

在这样的条件下,《决定》明确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决定、专题调研等各项工作,都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高质量发展“六个有利于”要求,紧扣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对照新国发2号文件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重大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拓展“一点十面”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不断打造创新履职品牌。


加强调查研究创新代表工作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历程中,每一次取得成功和胜利,都是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基础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调查研究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本功。”

深化调查研究就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主题教育成效的评判标准。

《决定》就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进行安排。明确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安排,每年选取1至2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突出问题导向,找准调查研究切入点,采取调研式推进重点工作等方式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战胜困难的实际成效。

同时,改进调研方法,做好统筹安排,多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一线,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主动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法治建设情况,体察关心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认真撰写调研和视察报告,提出有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根据《决定》,不断健全和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省领导带头联系人大代表,经常听取意见建议。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调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性,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广泛凝聚发展合力。用好用活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和履职服务平台,借力“互联网+”助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坚持省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等制度,每年监督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记者: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石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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