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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审判要件指南》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2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正式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审判要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全省层面统一裁判理念、裁判规则。

随着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之相伴,相关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攀升。2020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此类民事纠纷约42万件;2024年以来,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近300件,案件呈上涨趋势。

由于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与新颖性,审判实践中普遍面临六个难: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侵权责任主体认定难、劳动者举证难、职业伤害保障难、算法规则效力认定难。

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省高院坚持问题导向与司法为民理念,依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要件指南编撰三年规划(2025-2027年)》要求,经审委会审议通过,制定了该《指南》。《指南》核心在于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摒弃仅依据合同外观判断的简单模式,聚焦实际用工事实,重点审查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综合认定属于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还是民事关系。

《指南》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劳动关系三性认定、算法管理合法性界限、支配性劳动管理必要运营管理区分等法官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与回应,明确了判断标准与方法。

《指南》对标主流观点,采纳最高法院指导案例观点,明确平台企业为必要运营管理而非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不支持认定劳动关系,防止过度保护导致用工成本激增和业态萎缩。

《指南》明确裁判理念,旗帜鲜明地提出裁判理念既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认可平台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与创新空间。特别指出,对于平台企业要求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再签合作协议的情形,将重点审查注册是否为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强制或诱导、用工实质是否改变等,防止利用形式规避法律责任。

此外,《指南》还对执行任务期间界定、小休期间性质、隐形加班认定等前沿疑难问题明确了规则。

发布会上,省高院还同步发布了两起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通过指南+案例的方式,构建起兼顾权益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司法规则体系,为平台企业划定合法用工边界,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求,以《指南》的施行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度,为稳定就业大局、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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