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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访谈 | 解读《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烟草作为贵州传统优势产业,是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固财税收入、带动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力量。2026年3月26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舒丽华处长、省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处陈勇处长,对《办法》进行全面解读。国家层面已有《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请问我省为何还要专门制定这部实施办法?

舒丽华:主要是有三个方面的考量。一是为贯彻执行好上位法。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如烟草专卖管理职责划分、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销售烟草制品的禁止性规定等,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明确和细化,以增强实施性。二是回应现实管理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烟草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三是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贵州作为全国重点烟叶产区、烟草大省,我省烟草产业面临转型升级,需要加强法治保障,提升烟草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主持人:请陈处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陈勇:《办法》采用“小快灵”立法形式,共30条,内容简洁务实、重点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完善烟草专卖工作机制,压实政府、主管部门及各单位协同责任,凝聚治理合力。二是赋能烟草产业转型升级,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全流程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切实维护广大烟农利益。四是全面强化市场监管,围绕烟草生产、销售、运输等关键环节,明确禁止性规定,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行为。五是细化完善法律责任,聚焦无证经营、非法流通、走私贩私等重点问题,精准划定处罚标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主持人:请问舒处长,新制定的《办法》,有哪些特色与亮点?

舒丽华:《办法》特色鲜明、贴合贵州实际,主要有三大特色亮点:一是立足省情,守正创新。严格遵循上位法的原则、精神和规定,深度结合贵州省情和烟草产业实际,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使办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直面烟草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针对性解决烟田保护、设施管护、品种监管、防灾减灾等烟叶发展难题;同时紧盯市场监管难点,对无证经营、网络售烟、走私贩私、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等突出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实现精准治理。三是着眼长远,引领发展。推行绿色生产、生态种植,贯彻落实土壤保育、绿色防控、农膜回收等环保规定;鼓励在烟草产业深度应用数智技术,支持烟叶基础设施多元化利用、多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主持人:新制定的《办法》,对贵州烟草产业的发展将起到哪些推动作用?

陈勇:《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筑牢我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是健全高效协同治理体系,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烟草专卖治理新格局。二是强力助推烟叶产业提质升级。进一步完善了烟叶产业发展制度机制,持续放大我省生态种植、绿色发展特色优势,对提升贵州烟叶核心竞争力、巩固全国优质烟叶核心产区地位具有重要作用。三是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健全联动执法、信用监管、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持人:感谢舒处长、陈处长的细致解读,让我们全面了解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特色亮点以及实施意义。《办法》的出台,既是贵州烟草产业规范发展的法治基石,更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5月1日新规正式施行后,必将持续规范全省烟草市场秩序、赋能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本期访谈到此结束,感谢收看。(制作: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陈兵 杨猛 张娴 张茂 刘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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