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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一次全会

发布时间:2003年04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钱运录主持 龚贤永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贵州日报】3月3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钱运录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步智信、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徐敬原、杨光林、黄康生,秘书长窦德银出席会议。副省长禄智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本次常委会议程后,龚贤永传达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龚贤永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在世纪之初召开的一次重要的换届会议,是一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的大会,是一次团结和鼓舞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的大会。
  龚贤永强调,学习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要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的需要出发,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在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和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对涉及全省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普遍性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正确行使决定权。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依法做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要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会议听取了有关负责人作的《贵州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草稿)》的说明、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民宗侨委员会审议的第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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