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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7月25日至30日在贵阳举行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日报讯 7月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7月25日至30日在贵阳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步智信、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杨光林、顾庆金、黄康生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为: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草案)》、《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中医药发展条例(草案)》、《贵州省测绘条例(草案)》、《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条例(草案)》、《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贵州省2004年省级及全省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贵州省2004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贵州省200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全省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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