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9月18日至22日在贵阳举行
贵州日报讯 8月3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第76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于9月18日至22日在贵阳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步智信、杨序顺、司徒桂美、徐敬原、庹文升、顾庆金、黄康生,秘书长窦德银等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贵州省信访条例(草案)》、《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贵阳市防雷减灾办法》、《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贵州省2006年1至8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