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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开展《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顾久参加

 

4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久率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及省卫生厅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贵阳市贯彻实施《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分别来到贵阳自来水公司南郊水厂、贵州北极熊实业有限公司和贵阳南明竹源天然矿泉饮料有限公司,对生活饮用水、桶装饮用水取水点、生产销售点的卫生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贵州大学、贵阳学院、贵阳中天北京四中、贵州铝厂等桶装饮用水供应集中区域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贵阳市贯彻执行《条例》及处置甲肝疫情情况的汇报。

顾久对贵阳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处置甲肝疫情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贵阳市甲肝疫情发生后,市几大班子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问题高度重视,应紧措施有力,各级各单位尽职尽责,发现和调查处理及时,信息公布处理得当,技术部门参谋到位,各项防控措施积极有效,甲肝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他建议有关部门认真吸取教训,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健康和法制教育,进一步改进有关体制和机制,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记者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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