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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930日上午,《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袁周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了省民族大学法学研究院、省环科院、贵州大学等有关立法专家参与《条例》起草讨论。

龙超云对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她说,生态文明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涵盖面非常广,该项地方立法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首先要提高对生态文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其次,要明确目标,顺应时势。制定《条例》的目的就是要以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扎实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适合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框架,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为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实现跨越”保驾护航。另外,还要加强协作,抢抓时间;工作细致,考虑全面。让《条例》服务民众,服务基层,坚守生态环境保护这条发展底线,努力建设我省生态文明,更好地造福各族人民。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周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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