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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论证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29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召开《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出席并讲话。

  周忠良指出,条例从起草至今,已修订10余次,即将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希望同志们畅所欲言,进一步提高条例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条例有以下特点:一是条例出台后,我省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助于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二是条例切实涉及群众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和秩序,立法更要坚持群众路线,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三是条例作为法律法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周忠良指出,本次论证会是人大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一种形式,对于会上意见建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要认真汇总、梳理并尽量吸纳,进一步提高条例有效性和实用性;相关部门要把意见建议作为参考,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推进法律法规的执行。

  来自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等省直相关部门的同志和贵阳市部分学校的校长、教师、学生代表共3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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