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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5月31日至6月3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日程安排。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5月31日至6月3日在贵阳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共有十八项议程,分别为:

  传达学习——

  1.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2.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十八次会议精神

 继续审议——

  1.继续审议《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

  2.继续审议《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草案)》

  3.继续审议《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

  审议——

  1.审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

  2.审议《贵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3.审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4.审议《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

  5.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6.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7.审议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8.审议任免案

  听取和审议——

  1.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和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3.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和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4.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

  其他——

  1.会议还将研究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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