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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鸣明率执法检查组到铜仁市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8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鸣明率执法检查组到铜仁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碧江区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检查城市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到铜仁市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非煤矿山、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能矿锰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中伟新材料有限公司、华电集团大龙发电厂,对照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有关条款,就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铜仁市碧江区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铜仁市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非煤矿山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铜仁市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贵州能矿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贵州中伟新材料有限公司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华电集团大龙发电厂检查。

  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仔细查看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运行情况,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执法检查组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铜仁市关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执法检查座谈会现场。

  执法检查组认为,铜仁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健全责任体系、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个别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预警监测还需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落细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陈鸣明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讲话。

  陈鸣明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应对我省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以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法制教育,促使其把法律法规的规定细化为具体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做到安全生产、守法经营。

  陈鸣明要求,要严格执法,全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要压实各方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要举一反三,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全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找准风险点,防治风险转化为隐患,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扎实抓好自然灾害防范,要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为主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打赢“两场战役”、夺取“两个胜利”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省人大选任联委副主任委员韩佐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选任联委委员、贵州师范学院院长韦维,省人大选任联委委员、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明刚,省人大选任联委委员、凯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志刚,省人大代表、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顶效镇楼纳村党支部书记黄定品等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检查。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叶文邦;铜仁市委书记陈昌旭,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少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达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黄爱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海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或参加有关活动。(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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