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力率执法检查组赴黔南、黔东南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10月20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力率执法检查组前往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前往黔南州龙里县谷脚镇观音村、龙山社区,都匀市第八小学、龙潭社区;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白岩村、乌开工业园区,凯里市上马石社区、凯里市第十三幼儿园、黔东南州司法局等地,结合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的相关规定,实地检查了各地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关系、社会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情况,并分别在都匀市、凯里市召开会议听取两州及其相关市县、部门的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在龙里县谷脚镇观音村检查村卫生室建设、农村医疗条件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龙里县龙山社区了解社区建设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雷山县脚尧茶叶有限公司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凯里市上马石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扶贫车间同群众交流了解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凯里市第十三幼儿园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黔东南州司法局
执法检查组对黔南州、黔东南州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黔南、黔东南推进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效显著,“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巩固提升,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加强,相关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纷呈。
黔南州执法检查汇报会现场
何力在黔南州执法检查汇报会上讲话
何力指出,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和脱贫攻坚收官之年,黔南州和黔东南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抓住国家和省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契机,着眼长远争取重大项目纳入规划实施。要发挥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优势,努力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探索发展新途径,接好乡村振兴“接力棒”。要加快产业发展,做好市场衔接,从根本上推动扶贫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成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金安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贵州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杨正万,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张北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耿生茂,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石松江等参加执法检查。(文图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