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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英赴红水河罗甸段、望谟段开展“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红水河省级河长杨永英赴红水河罗甸段、望谟段开展2021年“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并召开座谈会,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深入打好红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营造“水清、河畅、岸净、景美”水生态环境,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杨永英一行从罗甸县红水河镇羊里码头,乘船前往望谟县昂武码头,沿线查看了解河道网箱治理、监测断面水质、周边生活污水排放及船舶油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装置完善及使用情况,并深入罗甸县红水河污水处理厂了解建设运营情况。

 

 

  座谈会上,红水河流域的黔南州、黔西南州市级河长及两州检察院分别汇报履职情况,当地群众代表就水质改善情况作交流发言,省民宗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参会同志根据围绕红水河流域保护进行深入交流。

 

 

  杨永英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在历任省、州、县、乡、村五级河长的努力下,在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的协同推动下,红水河管护机制进一步夯实、涉河项目监管更加严格、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流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效果。但也还存在钓台码头污染整治不彻底、沿岸综合治理不完善、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杨永英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和省委部署要求,履行好河长职责,共同推动红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要深入打好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一河一方案”要求,精准摸排河上、岸上及源头存在问题,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以问题、目标、责任、结果为导向,清单化、分期分类推进整改。要切实加强污染源整改治理,突出两岸钓鱼棚治理和取缔、沿河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垃圾收运处理,把沿河村庄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点来建设,确保垃圾收运处理实现应收尽收、应转尽转。要找准产业、统一规划、分区实施沿线产业发展,让红水河变为当地群众的富民河,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目标。

  杨永英要求,各级河长要知责担责、履职尽责,按照县级河长一月一巡河要求,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河,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河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治理、保护三项职责,做到情况明、任务清、措施实、督查严,坚决压实责任推动河长制落地落实。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共同努力,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对涉及违法行为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负责、守河尽责。要结合实际在保护中开发好两岸产业发展和旅游规划,利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引导群众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发动群众共同保护母亲河,主动成为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者,监督并推进红水河治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云,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沈芹,省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部门,黔南州、黔西南州,罗甸县、望谟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文图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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