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审查批准法规工作协调会
12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审查批准法规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审查批准法规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李三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6个设区的市、2个自治州、3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拟报批法规项目立法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智勇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情况,并就2022年审查批准法规工作作了安排,参会人员就《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审查批准法规工作计划(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编制2022年审查批准法规工作计划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探索、开拓创新,科学编制审查批准法规工作计划,对各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立法需求加以全面梳理,有利于在整体把握、统筹兼顾基础上,协调好省、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立法资源,科学安排报批法规审查批准时序进程,增强全省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精心选择和安排立法项目,确保及时将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认真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凸显为民、惠民立法精神,作出符合实际和群众意愿的立法决策。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既要安排一些实践亟需的立法项目,切实解决当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安排一些前瞻性立法项目,使立法能够更好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相适应。要按照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一盘棋思想,认真总结近年来立法工作取得的经验,加强统筹协调,树立信心,增强全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整体协调性,高质量做好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审查批准法规工作,为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温杰,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金安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喻国君,省人大民宗委、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各市、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伊航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