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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举行2021年第45次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4次月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2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举行2021年第45次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4次月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精神,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并专题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李三旗主持会议并领学。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军委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等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等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学习贯彻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11月29日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大会、中共贵州省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八指导组在贵州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座谈会、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省动员会等近期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2021年第14次(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要坚决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实施方案,按照任务分解逐项抓好落实。要迅速组织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从贵州百年跟党走的光辉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踏步前进的生动实践中,切实增强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真正把“两个确立”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把宣讲省委全会精神和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全会精神讲准、讲透、讲活。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谋划和安排明年各项任务,推动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对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为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基础。要积极组织筹备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分工抢抓工作节点,将工作重心转到代表大会服务保障工作上来。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好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准确把握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精神,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将改革发展稳定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规,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注重推进“小快灵”立法,针对实际问题立法、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确保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协调一致、有效衔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努力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机关巡视员,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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