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跃率调研组赴黔东南州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3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立法调研组赴黔东南自治州,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在凯里市召开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黔东南州、麻江县、镇远县人民政府分别作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涉及的规划引领、城乡融合、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组织建设、保障措施等具体工作展开交流讨论,并就“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具体条款的设置、修改进行研究探讨。
李飞跃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贵州顺利实施,要结合贵州实际在地方立法权限之内、上位法框架之下,按照更能体现贵州特色、更能引导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的目标进行立法。
李飞跃要求,要坚守底线,注重运用法治手段强化农民权益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农耕文化传承等,切实尊重农民主体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要打好基础,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培育壮大农村产业、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同时规范引导城市资本下乡,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要积极探索,抢抓国发2号文件赋予贵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战略定位这一重大机遇,有序授权、鼓励创新,充分激发基层、农民的内生动力,用实践探索出乡村振兴的新路子。要充分吸纳有效经验,梳理各地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立法规范化、固定化,使之发挥长期的、更大的作用。要综合运用“1+N”“小快灵”等立法形式,调动各方立法资源,抓住现阶段核心问题深入研究探讨解决办法,立务实管用之法,为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力量。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路良,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智勇,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杨再春,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曾永涛,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常委会立法专家库专家曾庆福,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汤越强、副主任陆再义,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谭夔,部分在黔东南州省人大代表,州直、麻江县、镇远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