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绍敏到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宣讲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并听取工作汇报
5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绍敏到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宣讲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并听取工作汇报。
蓝绍敏指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也是我省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转折意义的大会。谌贻琴书记、主任在大会上作的报告,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国发2号文件为主线,提出了今后五年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内容很丰富。要把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党代会确立的主战略和主定位,认真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宗教工作,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蓝绍敏强调,人大民族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经过多年的历史积淀和大胆探索,民宗委的工作有特色、有创新。一是立法工作探索“贵州经验”,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为国家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作出贵州贡献。二是监督工作打造“贵州样板”,连续七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打造了贵州人大民族监督工作硬核成果,在全国省级人大层面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三是谋划工作具有“贵州特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贵州民族工作实际,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符合全省大局。
蓝绍敏强调,民族工作是党的中心工作,事关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每到贵州视察都要看望少数民族群众,每次到贵州的重要讲话都必谈贵州民族工作,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殷殷嘱托,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省人大民族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依法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为主要任务。
蓝绍敏要求,要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用立法、监督改善营商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40条意见落实。要在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从法律的角度提炼经验、形成规范,多打基础利长远。要在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正在制定的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要特别重视认识不足、资金投入不足、传承人和专业人才匮乏、保护力度不够、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多调研、多分析、多论证,制定出一部高质量的法规,为传承好贵州多彩民族文化提供法治保障。要在提升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用法律巩固和保障民族和谐关系;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族工作,依法维护民族团结。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贵,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专班相关同志参加会议。(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