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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跃赴毕节市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调研组赴毕节市,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强调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金沙县,调研组深入西洛街道开化社区调研乡村振兴示范点、人大代表之家、基层立法联络站建设情况,到木孔镇信安社区调研农村宅基地改革推进情况,在贵州金沙贡茶茶业有限公司了解该企业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群众增收等情况。

 

调研组在西洛街道开化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调研

 

调研组在西洛街道开化社区基层立法联络站调研

 

调研组在木孔镇信安社区调研

 

调研组在贵州金沙贡茶茶业有限公司调研

 

  调研过程中,李飞跃指出,要注重总结地方创造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为国家和省立法提供有益探索和经验借鉴;要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和保障;要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络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立法直通车”作用,让公众直接参与立法过程,有效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金沙县人民政府汇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向参会人员介绍起草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指导思想、坚持原则、组织架构、草拟过程等基本情况,并征求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条例草案文本的意见建议。

 

 

 

  李飞跃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贵州顺利实施,要结合贵州实际在地方立法权限之内、上位法框架之下,按照更能体现贵州特色、更能引导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的目标进行立法。

 

 

  李飞跃要求,要在乡村规划布局设计中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在红线范围内保持原有格局、历史风貌。要坚守底线,注重运用法治手段强化农民权益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农耕文化传承。要综合运用“1+N”“小快灵”等立法形式,调动各方立法资源,抓住现阶段突出问题、核心问题、共性问题深入研究探讨解决办法,立务实管用之法,为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力量。

  在金沙县期间,调研组还前往红九军团菜籽坳战斗胜利纪念碑广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调研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路良,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姚智勇、副主任李勇等参加调研。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翊皓、副主任罗昌琪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杨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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