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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立法专题会在贵阳举行 郭瑞民出席并讲话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月29日,《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立法专题会在贵阳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瑞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温贵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立法工作专班的情况汇报,并对做好下一步立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会各单位负责同志就条例草稿和立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了交流讨论。

郭瑞民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立法的重大意义。要把握政治要求,扛起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立法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条例制定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作为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完成好这项重大立法任务,确保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郭瑞民指出,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切实增强保护传承利用立法的针对性。要立足我省特点和红色资源特色,在立法中建立健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利用的体制机制,解决好红色资源保护、发掘、管理、展陈、传承、利用等重点问题,持续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确保红色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郭瑞民强调,要进一步集思广益,确保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立法的质量和实效。坚持时、度、效相统一,不断完善立法专班工作机制,反复研究修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交出一份让省委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立法答卷,为“善治”打牢“良法”基础。

《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立法工作专班成员参加会议。(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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