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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陶长海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贵州考察,这是贵州发展历程中极具历史性、标志性、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贯穿人大工作的鲜明主线,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落实省委“四个强化”“四个担当”总要求,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切实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统筹立改废释,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审议法规36件、通过31件,其中制定6件、修改21件、废止4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报批的法规29件。开展立法调研22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2项。

(一)筑牢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围绕推动算力、数据、应用、产业联动,修订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审查批准贵阳市算力产业促进条例、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算力产业发展的决定,开展促进人工智能发展条例立法调研,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注入法治动能。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审查批准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修订旅游条例,审查批准安顺市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条例、黄果树旅游景区建设促进条例,助推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制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夯实养殖业发展根基。审议实施烟草专卖法办法,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作出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激励全省劳动群众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新风采。

(二)加强文化建设和文明新风培育。修订体育条例,助推体育事业发展。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更好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修订档案条例,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审查批准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黔东南自治州隆里古城保护条例,开展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阳明文化遗址遗迹保护、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调研,激发文化遗产和文物的现代活力。修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审查批准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黔西南自治州反餐饮浪费条例,引导全社会树立新风尚、汇聚正能量。

(三)保障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安全。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学前教育条例,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审议职业教育条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教育需求。修订工会条例,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审查批准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道真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修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推动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审查批准毕节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六盘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推动改善人居环境。修订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审查批准贵阳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遵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开展粮食安全保障、国防教育、反间谍安全防范等立法调研,筑牢美好生活的安全底线。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审议42个报告,检查11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2次专题询问,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一)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修订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更好保障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人次,组织宪法宣誓6批33人次,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对50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把执法检查同立法、普法有机结合,开展执法检查6次,审议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8个,涉及执法检查的法律法规19件,是本届以来执法检查频次最高、涉及法律法规数量最多的一年。

(二)助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听取审议全省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省本级决算,推动经济向新向优发展。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助推更加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听取审议贯彻落实“两重”“两新”政策工作情况报告,助力国家改革政策红利更好转化为发展动能。听取审议外事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若干问题专题调研,为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献计出力,为审议规划纲要打下良好基础。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围绕“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三)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听取审议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支持“务正道”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调研,积极推动地区经济发展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开展涉外涉侨企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建好用好助侨联系点,更好凝聚侨心服务桑梓。

(四)助力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解决中小学“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补助资金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听取审议全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情况报告,推动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国家级”优质医疗服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安置房建设情况视察,推动实施存量安置房三年清零攻坚行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跟踪监督工会“一法一条例”、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682件次,常委会各位领导同志深入基层下访接访,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加强人大工作联动,增强服务中心大局的主动性协同性实效性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立法与监督联动、多种监督方式联动、全省各级人大联动,更加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坚持法治赋能“富矿精开”。制定矿产资源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区生态修复等制度,在法治轨道上助推能矿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听取审议推进全省“富矿精开”工作情况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动资源能源领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助推我省矿产资源富集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重点督办涉及“富矿精开”的代表建议,推动煤、磷、铝等优势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开展涉及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地方法规清理工作,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审查批准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更好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围绕省委开展“五个专项整治”和“一个专项行动”的部署,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为全社会创新创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

(三)强化未成年人法治保障。围绕推动实施“护苗行动”,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监督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全方位、立体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责任,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统筹推进我省民族领域法规制度清理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法调研,连续11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繁荣发展。开展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传统村落保护专题调研,推动夯实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对各自治州、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依法守护绿水青山。紧盯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连续13年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审议关于2024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绿色发展和美丽贵州建设。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改湿地保护条例、森林条例、古茶树保护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审查批准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黔西南自治州天然林保护条例、黔东南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和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实践

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中的带头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推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机结合、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人大代表大会期间依法履职与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有机结合,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各级人大代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展现新风采,62名人大代表被授予全国或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147名人大代表获得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或抢险救灾先进个人等表彰。本次大会期间首次开通“代表通道”,传递人大代表履职“好声音”。

(二)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两次审议实施代表法办法修正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更好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坚持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坚持常委会各位领导同志领衔督办、专门委员会具体督办重点建议,听取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全部办结人大代表议案3件、建议954件,实现人大代表大会期间建议和闭会期间建议办理全覆盖。统筹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举办代表学习班22期,培训五级人大代表3000余人次,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三)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认真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闭会期间活动484人次。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人大代表通过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载体依法履职,丰富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在闭会期间广泛收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200余条、人民群众建议4500余条,对每一条意见建议都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期盼。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全面推进人大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22次、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8次,举办“人大讲坛”3期。指导各分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强化理论武装,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格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学查改,切实做到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

(三)制度化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制定《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的意见》《机关党组关于开展“四个机关建设·五项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全面系统把“四个机关”要求贯彻落实到自身建设和履职实践中。制定《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制度》,出台《关于省外调研考察培训有关规定》,为规范人大履职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贵州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人大机关建设,开展“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活动,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支持和指导,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工作联动,发挥好常委会咨询专家、立法专家、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作用,不断提升全省地方人大工作水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讲好贵州人大故事。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的交流交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省政协通力协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履职、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县乡三级人大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人大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并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贵州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落实省委“四个强化”“四个担当”总要求,聚焦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更加自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思想行动上、履职成效中。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统筹立改废释,及时推进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和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的立法。拟安排省级地方立法21项、立法调研20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发展规划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围绕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开展相关领域法规清理完善工作,修订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制定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改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围绕强化民生保障,修改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州和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拟审查报批法规25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三是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拟安排监督项目30项。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生态环境、老年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经济运行、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围绕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刑罚执行监督等,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推动数智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安置区高质量融入新型城镇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侨智侨力资源、提高就业参保率等开展专题调研。

四是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以深入推进“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提升代表履职活动质效,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中。认真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闭会期间活动。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加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依法有序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五是持续加强人大“四个机关”建设。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实施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把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人大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加强各级人大之间的工作联动,凝聚人大工作合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作出人大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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