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强代表:筑牢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根基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是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草案,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我完全赞同。”3月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强参加审议并发言。

吴强代表说,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的具体体现。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认下来,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立法存在的重复和不协调等问题,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等理念予以固化,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吴强代表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置于文明发展的高度,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的历史规律,突破了传统发展模式中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对立的思维定式。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一是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突出体现中国特色,三是突出系统治理的理念,集中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内容和法治价值,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吴强代表表示,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以法治力量护航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法典通过后,将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切实把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一是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重大原则、目标任务、路径方法作为理解掌握法典的魂和纲。二是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走进老百姓心里。三是组织实施好生态环保相关法规的执法检查,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展现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贵州新风采。(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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