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桑维亮代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3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桑维亮参加审议并发言。



桑维亮代表说,今年大会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是新时代以来全国人代会审议法律案数量最多的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思维和全局视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两部法律的立项、起草、提请审议全过程,程序完备、审议充分、科学民主,已经十分成熟,对新征程上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完全赞同、坚决拥护。

桑维亮代表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一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的好法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促进56个民族大团结的思想基础、精神纽带与价值根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了整个法律案的全过程各方面,巩固了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必将更好地引导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

桑维亮代表指出,国家发展规划法是一部充分体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好法律。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政治优势,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党的领导贯穿了规划的决策、编制、审查批准、实施、监督的全链条各环节,党的领导是国家发展规划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国家发展规划也确保了党的主张有效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共同行动。(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 王敏)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