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动作”不走样 “自选动作”有特色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纪实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围绕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三思三干”为总载体,以机关党组班子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切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按照州委和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机关党组研究,制定了机关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先后3天召开了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集中学习和交流。采取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开展“一体验三活动”。春节期间,机关党组成员、县级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走基层、贺新春、学精神、谈发展”体验活动。在基层召开座谈会2次,走访慰问17名困难党员、群众和离退休老党员,发放慰问金7900元。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分组联片区、个人结穷亲”和在党支部、党员中开展“双联双评”活动。结穷亲对象已落实到机关党组成员,结穷亲调研深入扎实,解决问题务求实效。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双联”摸底工作。机关党员除了联系困难职工代表外,还将联系机关所在观澜轩社区困难群众代表。
机关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实际,提出深入开展“四不四要”活动(工作不在我手中耽误,要雷厉风行抓落实;问题不在我手中发生,要精益求精求卓越;群众不在我手中冷落,要密切联系动真情;形象不在我手中损害,要加强修养顾大局)作为自选动作,并提出了活动载体,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一是由机关党组牵头,组织干部职工向机关党组签订“四不四要”承诺书。已于3月4日完成。二是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全面管理。已制作工作流程表。三是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3月中旬组织开展了2次“学制度,写公文”业务培训。四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帮扶点惠水县摆金镇大华村进行义务劳动。入村入户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疾苦和所盼所想。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使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教育,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凝聚和释放了机关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