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召开修订《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座谈会
近日,印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修订《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座谈会。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是2001年公布实施的,经过2011年7月重新修订。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逐步出现一些新问题,提出一些新要求。2011年修订后的《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中有些不适应现在的发展要求。根据《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经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再次修订《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会议要求,要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不与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坚持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坚持与时俱进,改革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认真调研,深入研讨,严格立法程序,认真完成修订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