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调研 有序推动《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4月19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鹏率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就《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改调研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大厅、智能监控指挥中心、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中心、案件侦察大队以及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听取了贵阳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办法》修订调研工作推进情况的介绍,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更好地推进下步工作,进行深入的座谈交流。
李志鹏表示,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基础设施,推进科技强警,加大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李志鹏指出,《办法》于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作为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对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规范道路交通执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如何有序推进下步调研工作,李志鹏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对《办法》)修订立法调研的重要意义。《办法》列入2019年常委会立法计划,作为调研类项目开展工作。根据上位法精神,结合贵阳市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在车辆、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完善,以满足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二是要精准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高质量地做好这项工作。在精心组织上下功夫,强化协作配合,抓好组织协调;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成果转化上下功夫,注意把握对上位法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彰显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的功能,结合贵阳实际,最大限度满足各方立法需求,形成客观科学合理的调研报告,如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国浩(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展《办法》修订立法调研的工作打算。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景华、副主任委员晏友芳以及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