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4月24日至26日,黔东南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凯里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耿生茂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英华、吴明、龙黔清、吴锡锋、姜庭桂,秘书长杨兰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州教育局、州司法局等6个被评议部门关于整改落实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氵舞 阳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持续推动整改突出问题。2018年,常委会会议对州教育局、州司法局等6个被评议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要积极促进全州环境状况持续改善,进一步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切实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是我州的两大宝贝,要坚决扛起这份政治责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贯彻实施《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消防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我州能否如期实现脱贫同步进入小康的重大历史使命。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农村消防极端重要性,持续抓好农村消防条例学习宣传,使《条例》学习宣传到村到户、入脑入心,增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农村消防条例的贯彻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听取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的意见,研究措施,进一步加以整改,通过整改问题来推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
副州长杨承进,州监察委员会、州法院、州检察院负责人及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人列席会议。(王娅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