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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 表决通过任命80名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29日,修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江华,副主任汤建祥、王天镜、胡祥碧、林江、李继彬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王天镜主持会议。



  修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修文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及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九督导组督导贵州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文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修文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修文县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草案)》。



  任命人民陪审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文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王珍等80名同志为修文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并颁发了人民陪审员任命书。

  对新任命的80名人民陪审员,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尽快转变角色,熟悉审判业务,掌握审判技能,强化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司法素养;要认真履职。妥善处理好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发挥好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提高司法工作效率;要自律自重。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在参与陪审案件期间,要注重自身形象,遵守司法礼仪,要心存敬畏、信守廉洁,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公正。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县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这场斗争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思想行动,强化监督,发挥好人大在扫黑除恶这场专项斗争中的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修文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按照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力抓好“五个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把安置点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搬迁群众“搬得进、稳得住、快融入、能脱贫”的目标如期实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勇,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蒋春褆,县人民法院院长田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兆玉,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督办督查局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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