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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贡献人大力量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年来,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人大监督的推动作用、人大代表的参与带头作用,切实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大工作始终,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贡献人大力量。

 

  

  威宁草海风光

 

  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

 

  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关于立法工作“七个要”的要求,正确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及时修改涉及生态环保条例,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在认真组织开展涉及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专项自查和清理的基础上,于2018年4月启动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两部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共收到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200多条,历经9次修改、2次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于2019年1月17日提请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5月审议通过。我们坚信:还草海一池清水、还杨湾桥水库一池净水的目标即将实现,我县的旅游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将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规划立法,从源头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由于我县制定实施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4月,启动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用新的条例废止原条例。该条例的制定共收到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170多条,历经11次修改,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9月27日、11月30日审议,提请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2019年1月17日审议通过,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将于2019年7月审议。有了这一条例的引领,不久的将来,我县“一核一圈两群三轴四片区”的空间布局即将形成,脆弱的生态环境即将得到较好保护。

  三是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生态环保方面的立法工作。积极参与了省、市人大常委会《贵州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

  注重发挥人大监督的督促推动作用

 

  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助推生态环境保护为己任,制定了2018年、2019年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方案,依法开展监督,积极担当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员和实践者。

  一是认真开展工作评议。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评议了县环科局、县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情况,促进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生态环保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监督。2018年7月,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以来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建议6条,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抓好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环境保护。今年9月还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找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2018年8月,组织开展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4条,推进了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积极配合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有效贯彻实施,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是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2018年7月,审议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及时调整了县城总体规划,推进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五是积极投身生态环保工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督促整改,推动杨湾桥水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人大常委会一名主任担任自治县城市建设副指挥长,积极投身草海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参与带头作用

 

  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聚焦问题、督促整改,充分发挥代表的参与带头作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一是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2018年4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杨湾桥水源地、集镇污水处理项目点、草海1万吨污水处理厂、草海北坡生态恢复点等地,就杨湾桥水源地保护和草海保护整改相关内容进行实地调研,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5条。

  二是引导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建议。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针对环境保护依法提出议案建议,充分了发挥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如:2018年王凤雏等33位县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乌江源综合治理”等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6条。2019年曹长银等9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荒山绿化”等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8条。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2017年,组织部分驻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草海周边环境整治情况的集中视察,提出了意见建议5条,为草海综合治理提供了参考。

  四是加强代表联络站(室)建设。规范建立了39个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576个村(社区)代表联络室,为发挥代表作用搭建了平台。(李才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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