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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相关专项工作 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根据《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2019年10月30日,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相关专项工作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27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获满意票25票,基本满意票2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27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获满意票23票,基本满意票4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27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获满意票20票,基本满意票7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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