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大常委会:站位新起点 担当新使命 展现新作为
近年来,瓮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常态,自觉担当起新任务、新使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增强“干”的劲头,坚决落实县委决策。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来安排和部署人大的各项工作,瓮安县人大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反馈,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任免工作程序,把好任前法律考试、投票表决任命、就职向宪法宣誓、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证书、提出履职要求、任后监督“七个关口”,增强任免干部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主动思考研究,对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城镇化建设等涉及全县发展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通过法定程序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
拿出“担”的气魄,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的工作着力点,就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机关的各项工作始终贯穿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在法制轨道上健康运行。瓮安县人大把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其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党委的领导下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因此瓮安县人大不断加强与“一府两院”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落实的沟通,使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推动工作的过程,并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法定监督手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丰富监督手段,开展阳光监督,推动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办、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转变。此外,还对上年审议议题进行“回头看”,与瓮安电视台联姻开展“面对面”监督活动等,都更好地促进了政府工作。
弘扬“实”的作风,持续提振精神状态。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时代的需要,瓮安县人大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双周集中学习与常委会成员专题辅导相结合,进一步健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解决人大机关“四风”问题。坚持以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活动为抓手,机关干部定期走访贫困户,深入了解民情、民意、民生,强化群众观念,争当有党、有民、有责、有戒的“四有干部”。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议事制度,细化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出差审批流程,推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持续推动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乡镇人大工作处在人大工作的第一线,又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至关重要。瓮安县人大还制定落实了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常委会领导经常深入乡镇,从工作程序、制度建设、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指导。邀请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评议工作,通过一系列“传、帮、带”措施,有效促进了县乡人大工作联动和工作水平的共同提高。(班崇 记者 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