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7月30日,修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天镜、林江率县人大司法和监察委员会成员一行,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吴敦红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扎佐物流大道、黔轮大道、修文客运站、修文黔通公司、县交警大队等地,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道路改造、车辆通行、车辆停放、标识标牌、行业管理和放管服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检查。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汇报;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县直单位(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就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作汇报发言。执法检查组一致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均能够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部门之间协作有力、工作机制完善有序、工作方式创新有效,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检查组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保障道路交通建设经费,逐步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持续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将安全防护工程、应急救护设施等交通配套设施进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致力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执法管理能力和依法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将以县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形式反馈给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检查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还将进行实时跟踪,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更加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