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
10月28日,毕节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新江、吴学军、罗昌琪,秘书长冯兴忠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鹏朝,副市长谢志昌,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处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由杨新江、吴学军分别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毕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毕节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决议,审查和批准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案。
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列席会议。(毕节日报记者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