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到石阡县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12月11日,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海带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绿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成武,副县长彭豪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
检查组先后深入龙井乡克麻场村、龙井乡政府专职消防队、福天领秀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检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听取我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召开座谈会。
检查组认为,“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石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救援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着力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全力排查消除各类火灾安全隐患,强化灭火救援打赢能力,普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基本形成了全县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有效维护了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检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学好“一法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在社会中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执法人员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照“一法一条例”文本,认真研读,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消防救援的培训,利用各种时机,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消防救援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消防建设,建立健全消防救援宣传网络,努力提高公众的消防救援意识和在发生事故中自救、互救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进一步加大火灾预防力度,重视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消防队伍岗位练兵、科技练兵,提升消防执法水平,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消防工作再上新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一法一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及政府执法部门要认真督办消防安全的问题整改,筑牢火灾防控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