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从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0年12月29日,从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明莲、吴春茂、李大琼、杨瑞刚、吴佳理、廖家万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远剑,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公安工作、司法工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函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案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全年目标任务的议案、《从江县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未能如期完成指标的议案。

  会议对有关人事事项进行了表决,任命宋祖竹、徐业辉同志为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接受欧光亮、陆远海、贺国祥、陈录晖、陈彬、孟成六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在结束各项议程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明莲作会议总结。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本次会议各项议题。石明莲对新任命同志表示祝贺,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加强学习,尽职尽责,尽快转换角色,勇担时代使命。希望县人民政府对本次会议所提的审议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地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通讯员 梁正勇)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